[网购保险被保人猝死遭拒赔 法院判决来了]法院判决不执行怎么样

楚天都市报11月17日讯(记者周萍英 通讯员梁军)买保险,就是图个保障,以防意外发生。枣阳的常女士给母亲买了份保险,没想到老人突然猝死后,却意外遭到了拒赔。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后,常女士和父亲常某根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枣阳市人民法院对这起保险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被判向原告支付10万元。

2018年11月10日,枣阳市太平镇的常女士通过某手机支付平台为母亲陈某某购买了老年人综合意外保险,保障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147元。

2019年4月5日,被保险人陈某某突感身体不适,被送往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2019年4月8日被宣告死亡。该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肾功能衰竭、冠心病等。该事故发生后,原告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为此引起纠纷。

枣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人身及财产权利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常女士通过手机平台为其母亲陈某某投保老年人综合意外保险,常女士按照该平台提示操作,填写了被保险人信息,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收取了常女士保费147元,双方的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双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枣阳法院法官张军政解释,常女士在投保时,该手机平台载明的保险保障范围为:意外身故、残疾10万元,意外医疗费用1万元,意外住院津贴9000元,猝死10万元,共计四项人身意外保险;而保险人官网后台电子保单载明的保险保障范围为九项人身意外保险,无猝死10万元保险;该电子保单与平台上发布的投保保障内容不一致,保险人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故该保险保障范围应以原告常女士的手机支付平台上的投保单为准。

最后,枣阳法院依法作出保险公司赔偿10万元的判决。目前,保险公司已及时支付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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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线上还是线下 购买保险先看清条款

相比在保险公司柜台或通过保险经纪人投保,网上买保险显得更加方便快捷,部分产品价格也会稍有优惠。不过与线下投保相同的是,线上投保也要做好充足功课。

泛华保险经纪人张严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线上买保险有几点必须注意。第一,选择正规线上渠道,包括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官方APP、微信公众号以及持牌照的保险中介网站等。第二,货比三家。线上投保前,可对各家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进行对比,了解保额、保费、保障期限、保障范围等重要信息后再决定。第三,点击确认购买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买保险必须看清条款。认真阅读条款内容、投保须知、免责事项等。如果遇到不明白的细节,可以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寻求解答。第四,切勿轻信自媒体平台发布的销售信息,例如,朋友圈转发的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的销售误导,学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冲动消费。

另外,有些人觉得网上投保方便,隐瞒病史,这也是网上买保险好买不赔的原因。作为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建议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不然容易为日后理赔埋下隐患。所有保险都有合同,意味着具有法律效益,赔不赔、赔多少和怎么赔都是要根据保险合同里的条款决定的,因此,购买保险看清条款最重要,和网上还是线下买并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