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年人,我区公租房需求调查开始啦!:

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租房需求调查的

公 告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公租房需求调查的函》(冀建办函〔2019〕55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摸清我区公租房底数,科学编制公租房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建设计划,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租房需求调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调查工作利用一个月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调查范围:各乡镇、有关单位和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求统计时段为2020-2024年;对应保障公租住房。

三、调查对象:符合当地保障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住房困难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在基层工作的医务工作者、乡镇教师等)。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和拥有自有住房居住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不参加此次调查。参与调查的对象,符合保障条件的,经正式申请和审核后可予以保障;如果实物房源不足,则安排纳入轮候。

四、调查方式:本次调查采取填写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填报。各有关单位和乡镇为基层调查实施单位,调查结果审核汇总后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具体形式可通过实地填报和电话填报方式,由所在单位或乡镇组织调查对象填写《邯郸市永年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表》(附2)。

五、调查条件:参照邯郸市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进行需求调查,具体包括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附后(附1)。

六、有关要求:

1、本次调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申报人必须填报真实信息。如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近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2、负责调查的各部门和乡镇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需求调查工作。

3、《邯郸市永年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表》可从邮箱ynqzfbzzx@163.com下载,密码zjj111111。填写完后,加盖调查部门或乡镇公章,于2019年12月31日前交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受理地点:城区富强路中段西侧保障房咨询处;联系电话:6835817,6835865。

附1:邯郸市永年区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附2:邯郸市永年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表

2019年11月29日

附1:

邯郸市永年区公租房(廉租房)

申请条件

一、 廉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永年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申请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低保证明信);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

1、具有永年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单身人士申请须年满26周岁;

2、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1888元(含)以下;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二)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永年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收入稳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

4、在永年城区务工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或者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申请时需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申请人家庭在永年城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户籍在永年城区以外,持有永年区居住证,且在永年区实际居住,需提供户口簿主页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并提供申请人永年城区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

2、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

3、申请人家庭在永年城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4、在永年城区务工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或者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申请时需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附2:

来源:区住建局

原标题:《【公告】@永年人,我区公租房需求调查开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