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明确到人【短视频购物,明确平台责任】

近来,各短视频平台纷纷接入商城功能,让消费者看视频、买产品“一气呵成”。然而,随着短视频带货越来越火爆,其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开始暴露,不少网友抱怨:“看了心动,买了心痛。”

作为一种由短视频导流带来商品交易的新兴商业模式,短视频购物进一步颠覆传统商品交易模式。动感的音乐,美化的滤镜,富有感染力的说辞,再加上“网红”的影响力,使得短视频营销往往能很好地展示产品功能与品牌形象。然而,在利益面前诚信很容易失守,道德底线很容易被突破,缺乏规范的短视频购物引起的消费问题亦是不少。不管是虚假宣传,还是退货无门,抑或商家玩“躲猫猫”,让消费者“看着心动,买了心痛”的短视频购物,已是明显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亟须加强监管,使之有序发展。

规范短视频购物,首先要明确平台主体责任。严格来说,既然短视频平台已经开通商品买卖业务,所有经营活动本质上都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就应该受到电子商务法的约束。那么,短视频平台做好商家的资质资格审核,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等,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便是分内之事。

如果在此情形下短视频平台再以单纯的提供信息娱乐服务自居,甚至在用户服务协议中声称只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不涉及消费者与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此规避风险责任,是一种明显不负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