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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公开招聘公告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生态所)为水利部和中国科学院双重管理的科研事业单位,行政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我国水利系统专门从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专业科研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方能进行考试。如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招聘细则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3.具备博、硕士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毕业的研究生及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教育);

4.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2周岁(需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身体健康、敬业爱岗,有志于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科学研究或相关管理工作,能够适应野外艰苦工作环境和出差工作;

6.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主要待遇

1.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险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生态所有关规定执行。

2.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晋升职务/职称。

3.免费提供青年公寓(三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2019年11月22日—12月11日之间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网络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应于上述时段内登录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长江水利人才网(http://www.cjrencai.com/)或水生态所网站公告栏(http:// www.ihe.ac.cn/),下载并填写《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所公开招聘新职工报名登记表》及《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发送至rczp@mail.ihe.ac.cn(文件命名方式:岗位 姓名 XX大学 专业(硕/博)。

水生态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应聘人员可在水生态所网站查看笔试或面试公告,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在职或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于考试前一天在水生态所进行资格确认。

(二)考试

根据岗位的要求分别采用面试,笔试 面试, 笔试 面试 实操的方式(根据岗位学历要求确定)。

1.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参加笔试。笔试的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和专业知识,时间为2小时。

对硕士岗位、硕士及以上岗位取笔试成绩前5名参加面试(博士学历人员报名硕士及以上岗位的均需参加笔试),如第5名出现并列成绩的,均参加面试;少于5名的,均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不足2人时,取消面试,放弃该岗位。

2.面试

面试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3.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在水生态所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岗位要求的相关操作的规范性、熟练程度、结果的准确性等。

4.成绩

对面试要求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对笔试 面试要求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对于需进行实操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40% 实操成绩×30%。

5.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2月,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发布的《水生态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笔试公告》为准。

(三)体检

考试完毕后,依据综合成绩,根据拟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经所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替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排序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水生态所组织考察组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所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水生态所网站等本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审核批复后,由水生态所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聘用手续。

(七)回避

在招聘工作中,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由水生态所承担。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水生态所人事处

联系人:杨林  张坤  王泽群

电话:027-82927823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578号

邮编:430079

研究所网址:www.ihe.ac.cn

五、监督举报

长江委人事局监督电话:027-82820919

水生态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27-82927906

本招聘计划及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水生态所。

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招聘公告

参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文件规定,现就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招聘统计调查协理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招聘统计调查协理员11名。安排在各相关派驻统计机构工作,其中中心城区8人(江岸区统计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统计中心各1人,汉阳区统计局、东湖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局和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各2人),新城区3人(国家统计局江夏调查队1人、新洲调查队2人)。

招聘细则

招聘对象

(1)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本人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统计调查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岗位职责

(1)协助完成区域内国家调查任务;

(2)协助落实区域内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3)协助完成地方政府委托的调查任务。

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均可。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25日前在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下载《武汉市统计调查协理员报名表》(见本通知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下载后请将文件名改为《武汉市统计调查协理员报名表》-报考人姓名.doc)。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网上报名为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文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名称为565266240@qq.com)。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时携带相应资料直接到中国武汉人力资源市场(汉口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一楼,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中国武汉人力资源市场(汉口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一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携带资料包括:

(1)《武汉市统计调查协理员报名表》(见附件,在武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5)1寸照片2张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未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 2019年11月29日9:00至17:00,到资格审核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于2019年12月上旬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9年12月上中旬,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

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分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笔试成绩较高的人员。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于12月下旬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

录聘用管理

考试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统计调查协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规定期限内续签,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关待遇

统计调查协理员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交通通讯补贴、误餐、绩效奖等另行计发。

报考咨询电话:027-82854542

投诉电话:027-85797255

湖北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用车司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机2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校内公务用车的驾驶;

2、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

3、负责车辆的卫生;

4、无行车任务时,承担其他工作事项。

招聘细则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绝对服从管理;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22-45周岁,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2、持C1驾照及以上,A1驾照优先考虑,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市路况者优先录用,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无不良驾驶记录;

3、责任心强,保密意识强,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并提供完备的福利保障。

报名

1、在线报名:请登录后,先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在附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退伍证(如有),然后按公告要求投递简历并上传附件,若未按公告要求无附件,均视为无效投递。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起,截止至2019年11月28日中午12:00时止。

考核

考核内容分面试及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当天须提交个人简历(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驾驶证、退伍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成绩最高分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拟聘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中共武汉市委党校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体检或考察、本人放弃、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将按考核成绩排序顺次递补拟聘人员,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岗位,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以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招聘工作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按照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招聘程序进行应聘申请,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按照统一的招聘流程和标准进行甄选,过程中不受任何形式的干扰,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杜绝一切牟取利益的行为,也没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保证被录用的人员符合应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应聘程序合法合规。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在应聘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4、咨询电话:027-83889930邱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5、未尽事宜由中共武汉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招聘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9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9年11月29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7月31日。

招聘细则

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应聘人员报名表》http://old.enshi9e.com/uploadfile/2019/1119/20191119040750920.docx、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报考人员持以上证件及资料有序装订后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17:00(休息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民大医院行政医技楼510办公室。

考核流程及办法

(一)医院组织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临床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二) 根据医院研究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如未达到1:3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需要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临床技能考核程序)确定面试人选。临床技能考核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试工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操作能力和综合技能。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三)笔试、面试、临床技能考核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四)我院将笔试、面试、临床技能考核成绩及时公布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上供考生查询。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3日

(二)笔试

1.现场报到

(1)时间:2019年12月4日8:00-9:30。

(2)地点:民大医院行政医技楼6楼学术报告厅。

2.考试

(1)时间:2019年12月4日15:00-16:30。

(2)地点:民大医院行政医技楼6楼学术报告厅。

(三)面试

1.时间:2019年12月5日9:00。

2.地点:民大医院行政医技楼6楼多媒体教室。

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民大医院体检。考察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医院审定后,在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则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院将根据需要递补。

其他

本公告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445000

联系人:陈老师  杨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0718-8301022

纪检监督电话:0718-8301017

医院网站:http://old.enshi9e.com/

湖北荆州市荆州区引进162名人公告

为全面加强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9年计划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62名,具体为:

医疗岗位:89人

护理岗位:40人

医技岗位:21人

药剂岗位:2人

财务岗位:7人

档案管理岗位:3人

荆州市荆州区2019年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招聘细则

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社会引进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岗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书。

5、年龄应在48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3年及以上的相应岗位工作经历。

7、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可不受工作经历及职称限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可不受职称限制。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原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形式确定。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优先录用。

(二)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荆州人事考试网、荆州区党建网、荆州区政府门户网、荆州区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11月22日8:30至12月1日17:30止。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本次荆州区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www.jzrsks.cn)进行。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0KB—20KB,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荆州区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电话号码附后),报名表在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改报机会,请于2019年12月6日9:00~17:00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改报(请登录报名系统重新报名)。请考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若考生在规定时限内未改报或改报后仍然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区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剂岗位招聘计划并发布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荆州区党建网、荆州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荆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与考核同时进行。审查情况由荆州区卫生健康局及时反馈至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面试或考核资格。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奖励分由荆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审核确定。奖励分最高为2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加1分,具有副高级职称考生加2分,不累计加分。

5、考核。按总成绩(面试分 奖励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实行等额考核。

考核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考核的人员须准备:下载打印的《荆州区2019年度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政审相关材料,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交荆州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经研究后可进行递补。

6、体检。由荆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实行等额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经研究后可进行递补。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8、聘用。经公示,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管理

引进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由荆州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引进人员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其它事项

1、联系咨询。涉及学历、专业和其它引进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荆州区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716-8496733(荆州区卫健局)

0716-8408695(荆州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16-8466829(荆州区委组织部)

2、信息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区党建网www.jzqdj.gov.cn向社会及时公告。

3、注意事项。(1)考生在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同时要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招考机会。(2)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按规定报到。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聘用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以后不得报名参加荆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考。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荆州区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北襄阳襄州区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襄州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襄州区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10名(男性)。

招聘细则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或者具有驾驶技能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5、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襄阳市城区户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察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15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襄州区法院司法警察辅警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内容需正反打印,不得手写)。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服从岗位调剂。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和其它与招聘有关的材料;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③个人信用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s://ipcrs.pbccrc.org.cn/查询打印);

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1男子1000米跑;2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3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须知详见附件2。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评1000米跑用时较短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为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如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体检和政审由襄州区法院组织。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襄州区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招聘人员,由襄州区法院与之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三年期满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八)相关待遇

招聘到岗的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州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襄州政办发[2018]2号)文件的规定,参照襄阳市在岗职工社平工资标准80%执行(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

咨询电话:0710-2766003

湖北恩施巴东县选调32人公告

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部分县直事业单位拟面向县内外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岗位计划

(一)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名

巴东县非税收入管理局1名;

巴东县财政监督局2名。

(二)其他县直事业单位29名

巴东县科技馆1名;

巴东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1名;

巴东县大数据运营中心2名;

巴东县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2名;

巴东县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名;

巴东县统计信息中心1名;

巴东县水政执法大队3名;

巴东县渔政监督管理站1名;

巴东县畜牧技术推广站1名;

巴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

巴东县青年创业和志愿行动指导中心1名;

巴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名;

巴东县医疗保障局派驻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12名;

招聘细则

选调范围

(一)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范围

县内外各级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根据中办发〔2014〕14号文件规定,2015年及以后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和服务期未满的选调生,不纳入考试选调范围。

(二)其他县直事业单位选调范围

县内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巴东县乡镇“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组织在职人员、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乡镇财政所分流人员,县外此类人员不得报考),具体见《岗位计划表(二)》。

县内教育系统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县内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只能报考县医疗保障局派驻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相关岗位。

选调的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1月21日在长江巴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县外考生电子邮箱投递简历、县内考生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电子邮箱报名。县外报名考生将填写完整的《巴东县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县外人员报考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传至电子邮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者邮箱告知考生初审结果。

报名邮箱:bdrsj511@163.com,联系人:向广贤,联系电话:0718-4333315

邮件接收时间:自公开考试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17:30止。以工作人员收到邮件时间判断是否按时报名。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信息填写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者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现场报名。

县内报名考生携带填写完整的《巴东县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县内人员报考用)》(附件4)、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进行现场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告知考生审核结果。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置在巴东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巴东县信陵镇巫峡路19号)。

3.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并盖章,县外报考者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签字同意并盖章。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选调考试由巴东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各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写出报告,经县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但其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1.笔试内容

报考巴东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乡镇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岗位的,其笔试内容为国家、省、州关于医保审核的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2.准考证领取

2019年12月20日下午2:30--5:30到巴东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长江巴东网查询。

(四)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考察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组由政工人事干部和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业务的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要形成考察报告并签名。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并进一步核实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考察结果,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将选调人员名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经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统一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江巴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人员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选调人员到岗后,必须与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按照新的岗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并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写出相关承诺书。

(七)递补

拟选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或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巴东县医疗保障局派驻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先在岗位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本岗位内无递补人员,则对报考巴东县医疗保障局派驻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所有落选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

(八)建立商调机制

参加本次选调考试落选的县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若有意愿回巴东工作的,可根据考生的专业特长和各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采取商调的方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方式:0718--4333315

湖北黄石阳新县审计局招聘公告

因审计工作需要,经阳新县人民政府同意,阳新县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1、会计审计工作岗位2人;

2、工程造价工作岗位1人;

3、计算机岗位1人;

4、法律专业1人。

招聘细则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 11月 22日— 2019 年11月29日 (双休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审计局二楼206室

3、报名有关事项: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3张。经县审计局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不准代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如果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没有达到3:1的比例,将调减招聘岗位职数,调减结果适时公布。

5、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100元。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服从组织安排,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5、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报考会计专业人员具有八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余专业人员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8、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报考工程造价岗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9、报考会计审计工作岗位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财务管理、财政税收专业;报考工程造价工作岗位专业为工程造价专业及工程管理专业;报考计算机工作岗位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报考法律工作岗专业为法律相关专业。

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阳新县人社局组织,阳新县审计局配合。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超过6:1比例,则直接进行面试。

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6:1比例,则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笔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阳新县审计局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照面试成绩(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方可予以聘用。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再按体检、考察程序进行。

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程序“一年一签”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间,如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不予聘用。

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正式聘用后,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的政府雇员年薪8万元(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其他一般政府雇员6万元(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

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阳新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阳新县审计局咨询电话:0714-7350225

联系人:李杰锋  18995785711

余思源  15671788720

黄冈市团风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团风县基层司法所用人需求,有效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司法部《司法所条例》、《关于加强司法所基础和能力建设》等文件规定以及县人民政府第41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团风县司法局党组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团风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和面试招聘两种形式。其中考核招聘3人,面试招聘7人。

招聘细则

报考条件

(一)面试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矛盾化解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和互联网软件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中专(中职、高中)及以上的学历;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考核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具备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矛盾化解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和互联网软件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高中及以上的学历;

6.在基层司法所从事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工作10年以上;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团风县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布公告

《团风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公告》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团风县司法局4楼411室报名,联系人:舒明,联系电话:0713-6157045。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 12月2日至 12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3天)。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缴费确认时间:资格初审通过后,实行现场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报名现场直接办理免费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团风县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已在企业或其他组织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提供)一式2份(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5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关于报考年龄时间。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5年11月31日以后出生。

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初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初试

1、初试形式和内容。根据岗位特点和用人单位意见,由用人单位在报名时完成。初试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的工作意愿、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个人形象等方面,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局在报名现场,根据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的情况,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

2、初试是否合格当面告知。初试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委托团风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式进行,面试时间约10分钟。

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各类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初试合格人员名单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局网站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三)重要提示。本次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司法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司法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司法局审核备案后,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管理,薪酬待遇每月2500—3000元加年终绩效考核工资,并购买五险。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三个月,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司法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湖北恩施州民政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6〕210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具体为: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从事打字文印、文件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机关工作人员2名,从事机关科室业务工作。

招聘细则

招聘条件

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5.身体健康。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州民政局 (恩施市施州大道47号)4楼办公室。

(三) 联系人:田园,联系电话:18995927192,8212857。

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民政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建档立卡贫困户卡片)原件和复印件,1寸登记照两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测评方式

测评方式视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未达到3:1则采用面谈方式进行测评。达到3:1以上采用笔试 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考核考察

恩施州民政局依据测评成绩和体检情况组织考核考察,根据考核考察情况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还等什么?

错过机会就是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