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_吉林省这仨地儿的单位招人啦!

原标题:吉林省这仨地儿的单位招人啦!

梨树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和司法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梨树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和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5名作为补充力量,缓解工作人员紧缺的局面。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数量

1、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0名。高中以上学历;性别不限。

2、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名。高中以上学历;男性;退役士兵无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和懂计算机者优先。

二、招聘具体条件

1、报名人员的户籍为梨树县内户籍(司法局报名人员户籍地在泉眼岭乡、白山乡、喇嘛甸镇、四棵树乡、金山乡、孟家岭镇的优先考虑,服从调剂),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4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刺青、外观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心理、无精神、无思维、无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

5、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本人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上访或者多次缠访闹访经历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有过吸毒史、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或精神疾患的;

(6)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其他情形不适合招聘到用工单位从事此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报名。在梨树县政府网站、梨树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需本人持相应的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2寸蓝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予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三)笔试。采取文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持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无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第三方公司组织统一面试。

(五)政审。第三方公司组织统一进行。

(六)体检。第三方公司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面试、政审、体检通过的人员,公示3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三方公司履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核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对面试、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按报考人员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在三个月内辞职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按报考人员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整体招聘工作自7月15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八个环节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录用人员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用工协议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方式为二年一签,期满后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与第三方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经用人单位、第三方公司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用工协议。

(二)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由政府出资。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8日(双休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吉林省金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梨树分公司(源泰村镇银行楼下)

咨询电话:0434-5579888

联 系 人:汪彦成 龚雪 于佳鑫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

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30人)

为提升我县公安工作整体效能,缓解人才匮乏和警力不足问题,更好的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经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批准,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0名。

一、招录岗位及条件

(一)公安辅警岗位一,25名,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公安辅警岗位二,5名,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录人员必须为伊通县伊通镇内户口(永宁和永盛街道所辖区域),年龄18-35周岁(1984年7月14日--2001年7月14日),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四)所有招录人员均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纹身、烟疤;双眼裸眼视力需达到4.2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录条件。

1、曾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有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2、本人与其直系亲属参与过邪教组织的;

3、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4、因违纪违规正在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调查、开除、辞退、解聘的;

5、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一)发布公告

在伊通电视台、伊通人民政府网站、伊通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2日至7月29日,共7天时间,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广场君安驾校对面门市),咨询电话:13394442610。

(四)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及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近期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填写《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及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凡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报名人员在报名的同时需向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缴纳报考费60元。

(五)笔试

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后,于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通知单》及《准考证》,届时笔试时间、地点将印于《准考证》。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参加考试。笔试期间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上交封存保管。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考生通过笔试后,由县公安局配合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官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男性前25名,女性前5名),作为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七)体检

面试后,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八)政审

政审工作由公安局政治处组织进行,政审合格者予以公示。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十)录用

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政审或公示期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考生的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被录用人员,由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签订(每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试用期后具体工作岗位由县公安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培训

被录用人员派遣至公安局上岗后进行集中培训,不参加培训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纪律

招录过程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暂定为2000元/月,缴纳五险(个人需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对招录人员的五险缴纳按照社会保险部门基数的调整而调整,资金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予以保障,统一发放服装。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5日

通化县公安局招录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人)

根据《吉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通化市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通化县纪委、监委和通化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录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看护辅警”)。

现就招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自愿申报、公开招录、公平录用。

招录计划

拟面向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录看护辅警100名(含女性12名),为全市纪委、监委机关依法使用留置措施提供保障,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除执行纪委、监委的看护任务外,服从公安机关的工作岗位安排。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招录条件

(一)报考看护辅警人员必须具有通化县内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

(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保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服从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热爱并献身于公安事业。

(三)品行端正,思想进步,无违法违纪前科,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或者强制戒毒的。

2、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侦查、起诉、审判的。

3、有吸毒史的。

4、组织、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恶势力的。

5、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6、曾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辞退、开除学籍或者部队除名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8、直系亲属中有公安部门认定的重大政治问题的。

9、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10、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11、直系亲属或本人存在无理上访、经常缠访、闹访的。

1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标准:(1)贷款逾期3个月以上未还清的;(2)一年之内连续三次逾期还款的;(3)两年之内累计6次逾期还款的)。

13、其他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的。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70米(含)以上,女1.55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皮肤病(含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五官畸形,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五)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8日—2001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六)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含)。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具有中国共产党员身份的;

2、退役士兵(士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

招录办法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 19日(共2天),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县公安局一楼枪弹管理中心

3、报名时须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首先由县就业服务局资格初审员核实是否是县内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原件)、复员(退伍)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及先进个人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银行征信证明和6个月以内本人二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初审和面谈考察。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按照招录要求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同时进行面谈考察。资格初审和面谈考察不合格的,当场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员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存在异议的,须由考生按要求提供送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初审员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用体能测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

(三)体能测试和笔试

1、体能测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需三项测试均达标。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2、笔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试题范围包括国情、县情、时事政治、公安基本纪律规定及法律基本知识(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的应知应会简要知识)。题型以填空、选择、判断、简答、案例分析或公文写作。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县公安局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政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体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录人选,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招录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拟招录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录,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招录。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录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招录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招录手续。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录。

管理及待遇

1、县公安局负责看护辅警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并会同县纪委、监委对看护辅警队伍集中开展政治思想、看护业务、保密知识、警示教育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2、县公安局与看护辅警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建立健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和退出机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服装装备、教育培训等经费由财政部门全额保障。

3、看护辅警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5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单位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县公安局与看护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4、看护辅警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5、看护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事项

1、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进行,并贯穿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要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负责。

4、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马警官 陈警官

联系电话

0435—5264431

17848956017

15144513626

本公告由通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通化县公安局

2019年7月15日

通化县廉洁征兵监督员遴选公告(9-11人)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通知要求和吉征[2018]45号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廉洁征兵监督机制,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通化县廉洁征兵监督员。

一、监督内容:重点监督征集部门和征兵工作人员廉洁征兵履职情况,主要有:是否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是否按规定要求确定预征对象;是否故意刁难应征青年及家长、违规收取费用;是否放宽、降低体格检查标准;是否按规定组织走访调查和政治考核;是否按规定集体、公开、择优定兵;是否按规定公开公示;是否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请吃和收受钱物等。

二、工作方式。根据征兵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不同对象、时机、内容和范围,采取多种方式方法组织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级征兵工作部门报告。①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对廉洁征兵方面的意见建议,接到投诉问题后,认真做好记录,核实相关情况。②参与跟踪检查。结合应征报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接兵交接等关键环节,与职能部门一起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③开展明察暗访。不定期对征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问询,及时发现廉洁征兵方面存在问题。④交叉巡察督导。必要时由县征兵办牵头,组织廉洁征兵监督员相互交叉巡回检查督察。

三、对象条件:通化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职员工、应征青年家长、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和热心群众。廉洁征兵监督员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关心支持征兵工作,品德端正,作风务实,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热心服务,清正廉洁,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

四、产生办法。廉洁征兵监督员,县征兵办公室6名,乡镇(街道)武装部征兵工作站3-5名,具体产生办法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县征兵办公室将利用征兵业务培训、召开征兵工作会议等时机,宣布监督员名单,颁发聘用证书,并在报刊、电视、政府网站、征兵宣传手册等媒体媒介公布监督员姓名、监督电话、举报邮箱等信息。监督员队伍保持总体相对稳定,实行动态管理,聘用期一般为1至2年。

通化县征兵办公室

联系人:赵参谋

联系电话

0435-3204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