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选址意见书样本_村镇银行与乡村发展的融合样本

日前,人民银行恩施州中心支行与恩施兴福村镇银行联合成立课题组,从普惠金融视角出发,多维度调研地方小银行与城乡互动融合发展路径。

坚持绿色发展,把握“三个方向”。一是把支持金融精准扶贫视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机遇,村镇银行坚持支持电商扶贫方向不动摇。村镇银行支持集“吃、住、行、游、娱、购”于一体的电商扶贫集合体,打造“产业+金融+销售”的电商扶贫闭环,进而形成“金融与商业相促进,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扶贫发展新优势。二是找准村镇银行在乡村发展中精准扶贫工作的方向。成立扶贫工作机构,负责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主动下沉机构网点,将信贷办公室前移,以乡镇、农村市场主体为服务对象,通过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的方式实施普惠金融服务,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三是发展绿色信贷,推动绿色发展。重点支持中药材、茶叶、畜牧、清洁能源、生态文化旅游等绿色产业链建设,打造绿色产业扶贫“升级版”。致力于为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农村市场因地制宜提供绿色信贷产品及其他绿色金融服务。

坚持整体谋划,搭建好“三套机制”。一是搭建金融扶贫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人民银行、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参与的“1+X”金融扶贫工作协调机制,在乡镇,多方位组建村级服务站。二是搭建对村镇银行给予倾斜补偿机制。监管部门通过差异化监管,为村镇银行营造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人民银行采取增加再贷款的方式,帮助村镇银行扩大扶贫贷款的资金来源、财政部门对村镇银行倾斜对公存款等。三是搭建扶贫贷款风险保障机制。结合特色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建立保险和信贷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坚持循序渐进,开展好“三个创新”。一是加强业务产品创新。村镇银行应加快推出创业致富带头人、就业扶贫、贫困村提升工程、特色产业扶贫、旅游扶贫、乡村振兴、网络扶贫等信贷新产品,形成服务特色。充分发挥村镇银行决策路径短、产品服务创新快的独特优势,创新“两权”抵押贷款新产品,拓展扶贫业务覆盖领域。二是开展“村镇银行+互联网”创新。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提高使用率,稳妥推进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切实满足贫困户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取现、转账、余额查询等基本服务需求。三是创新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政府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名单与银行农户贷款数据库进行连接,搭建信息桥梁,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帮扶对象精准。利用银行客户经理对贫困户的资金流量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提供数据反馈,为政府和有关部门统计金融扶贫的成效提供帮助,对贫困户实现动态调整。

坚持普惠金融,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社会效益与自身效益的关系。树立“造血式”扶贫的理念,遵循银行规律,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为扶贫对象提供及时方便、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实现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有机统一。二是处理好重点人群与普惠人群的关系。村镇银行应精确聚焦、精准滴灌,将贷款额度优先用于满足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融资需求,提高金融扶贫效率。三是处理好当前任务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村镇银行要以金融扶贫为契机壮大自身实力,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金融扶贫的崇高使命感和责任感,用智慧扶贫,用脱贫攻坚引领业务发展。

坚持风控底线,把握好“三道关口”。一是处理好乡村发展与金融稳定的关系问题,所有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和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的资金流动都置于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视野之内,坚持金融稳定的前提下追求乡村动态发展。二是处理好外部监管与银行内部问责的关系问题,对导致信贷资金损失的监督不力、隐瞒不报、决策失误等行为要对信贷人员和监管部门的人员严肃追责,但对信贷人员已经履职尽责,而主要是企业违规经营导致的信贷资金损失应该主要追究小微民营企业法人经济责任,解决问责不当的问题,鼓励信贷人员履职担当,大胆作为。三是处理好乡村健康发展与违规处罚的关系,既要强调银行回归支持乡村实体经济的本源,特别是乡村小微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更要回归本源,也要对企业和农村合作社挪用信贷资金偏离主业决策失误的经济责任要加大处罚力度,解决农村金融领域农村合作组织市场主体违法违规导致信贷资金损失成本过低问题。促进地方小型银行和乡村合作组织暨微型民营企业在互动共赢、高质量发展中防范风险,由粗放型向价值型、精品型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