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发工业旅游景点超百个 - 泉州晚报数字报·泉州网|今天泉州晚报数字报泉州网

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为推动工业企业运用“工业+”新模式,发展工业旅游新业态,充分发挥工业旅游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要作用,日前,省工信厅、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工业旅游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2年,全省开发的工业旅游景点总数达到100个以上,培育20个左右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打造10条左右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初步建成“模式多样、内涵丰富、组织优化、标准规范”的工业旅游产业体系框架。

□本报记者 黄文珍 通讯员 叶小青

多种工业旅游模式共同发展

《意见》提出,重点发展工业遗产、文化创意、观光工厂、工业博物馆、研学科普等工业旅游模式,支持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充分挖掘、提升自身资源,打造福建工业旅游结构体系。

工业遗产重点以老厂房、老厂区和工业遗址为载体,强化保护利用,打造集游憩、观赏、娱乐、餐饮、住宿、科普教育、创意设计于一体的开放空间。文化创意重点利用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地下空间,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借助高科技生产出高附加值的产品。

观光工厂重点依托独特的建筑厂房、生产流程、设施设备、生产工艺、企业风貌、工业产品等资源开发观光项目。工业博物馆重点依托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品牌影响力的动态工业产品,打造体现时代记忆、展示文明成果、蕴含现代元素的活态博物馆。研学科普重点以科普与科学教育为主线,发展面向社会公众、大中小学生开放的研学科普基地。

串联工业旅游基地与传统景区

在项目建设上,《意见》提出,把工业旅游发展与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相结合,统筹使用工业、旅游等领域的财政资金,支持工业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结合我省地方特色和产业特点,开展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带动区域工业旅游发展,对列入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由省工信厅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遗产申请国家工业遗产认定,对认定为国家工业遗产的,由省工信厅给予不超过8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工业遗产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由文物部门给予一定资金资助。

《意见》指出,在鞋服、茶叶、陶瓷、食品、家具、发电等产业相对集聚的地区,突出当地文化特色和比较优势,有效串联工业旅游基地与传统景区,培育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旅游色彩浓厚的工业旅游集中区和精品旅游线路。

《意见》要求,创建福建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至少串联起3个游览点,且工业旅游点不少于2个,主题鲜明、组合得当。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线路列入福建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并由省工信厅对线路核心组织运营方或旅行社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深度开发工业旅游产品

在品牌营销上,《意见》明确,将工业旅游营销纳入“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宣传体系,每年定期开展专题营销活动。对企业利用自身力量开展工业旅游项目宣传营销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强化精品项目宣传,全方位宣传推广工业旅游。

支持企业深化与旅行社及旅游电商的合作,根据年组织游客人数、经济效益、宣传力度等指标,对排名前5位的旅行社或旅行电商,由省工信厅给予每家不超过20万元奖励。推出一批工业遗产体验、研学旅行等线路和项目,支持开展宣传推介。

《意见》支持企业结合文化特色、市场需求,开展旅游商品设计,深度挖掘开发工业旅游产品。支持我省各类工业设计赛事及“八闽杯”海峡两岸大学设计坊融入区域旅游文化产品设计,将旅游商品制造与工业设计结合,推动工业旅游企业产品创新及产品附加值提升。

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工业旅游课程

《意见》提出,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当地工业旅游发展。支持工业旅游企业或项目业主单位积极申请中央财政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工业旅游商品研发发生的费用支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研发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意见》明确,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同意,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发展工业,促进工业旅游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工业企业利用旧厂房、仓库提供符合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的工业旅游服务的,可执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意见》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工业旅游课程,开展工业旅游教学与科研,建立实习实训基地,为企业培养旅游专业管理服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