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消防宣传专栏】第24期:常敲“小火亡人”警钟 让“重点人群...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自2017年起将“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拓展为“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时间为11月1日至30日。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从今天开始进入“119”消防宣传月,我会每天给大家讲解一些消防小常识,希望大家持续关注!踊跃发表留言,被小编选中,还有精美礼品相赠!

冬季是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高发期,本期我们通过火灾案例来看一下怎样预防。

触目惊心的“小火亡人”案例教训

1.2017年2月17日,山东章丘三元村发生了一起室内火灾,火灾不幸夺去一对80多岁老两口的生命。据悉,出事的老两口分别是83岁和80岁,平时就老两口相互照应。发生火灾前,老人们正在床上休息,经调查,火灾是由电热毯引起的。

2.2017年2月19日凌晨0:10分左右,上海黄浦区四牌楼路123号内发生火灾。消防人员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处置调查,将火势控制住。据悉,起火的房屋是砖木结构的楼房,总面积约为250平米,燃烧面积在15平方米左右,消防、公安抢险人员接报后迅速疏散人群,将多名被困人员救下。

3.2017年11月21日,位于湖北省某居民住宅区内发生火灾。消防人员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处置调查,将火势控制住,成功解救被困居民。据居民介绍,当晚,一楼大厅内停有一台电动车,且正在充电。经调查,起火系电动车充电发热引起。

4.2016年1月9日19时24分,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辛力庄村12号发生火灾。经现场勘查,共两间平房起火,过火面积50平米,一人死亡,高某,女,94岁。

5.2016年1月9日21时06分,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新建村266号发生火灾。经现场勘查,起火物为平房内家具等杂物,过火面积30平米,中队成功救出一名被困者,无生命危险。

“小火亡人”火灾特点分析

一是出现季节性高发的特点。从历年统计数据情况看,冬季是亡人火灾的高发季节,50%左右的火灾都发生在这个季节,这与我市冬季寒冷、风大、干燥,用火用电较多,火灾发生频率和总量较高的规律是一致的。

二是呈现夜间熟睡期间亡人火灾高发的特点。从火灾发生时段看,89%的亡人火灾发生在夜间。由于冬季入夜时间提前,加上冬季期间人体生物休眠较为困倦,身体警觉度和火灾警惕性下降,在夜间尤其是深度睡眠期间对于火灾突发的预警能力下降,造成“小火亡人”的发生。

三是过火面积小,多集中在生活区域。“小火亡人”火灾燃烧面积小、经济损失小、多发生在人员居住场所是这类火灾的共同特点。因集中在卧室等生活区域,个人的安全警惕不高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容易诱使火灾发生。

四是受灾者多为弱势群体。从受灾人群看,大部分为70岁以上老人或行动不便人员,逃生能力较弱,火灾发生时,缺乏行动能力的老人及精神病患者无人看护,当灾难发生时,此类弱势群体人员往往容易成为灾难的受害者。

教育孩子不要玩打火机、火柴、蜡烛;

五、关爱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帮助检查室内火灾隐患,尤其对燃气、电气、火源及其周边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张贴嘱咐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六、及时清理可燃杂物,不往家中捡拾废品,不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影响通行;

七、注意充电消防安全,尤其对电动车进行充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进行充电;

八、发生火灾不要贪恋财物,捂住口鼻弯腰逃离火场;

九、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

十、提倡家庭购买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保证着火及时发现,及时警示呼叫,提高家庭消防安全系数。

来源:沧州献县消防

原标题:《【献县消防宣传专栏】第24期:常敲“小火亡人”警钟 让“重点人群”安全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