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市将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专项执法。
20日,从重庆市城市管理秩序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执法中,将重点查11类违法行为。
个人未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的违法违规行为。
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环节:
2.依法查处单位、居民区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
对该违法行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③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环节:
3.依法查处运输单位未实行密闭化运输,未在车身显著位置标明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的违法行为。
对未在车身显著位置标明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4.依法查处运输单位未将生活垃圾运输到指定转运站或者处置场所,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的违法行为。
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5.依法查处运输单位未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收运量、作业时间等合理配置运输车辆、确定运输频次,做到日产日清的违法行为。
没有做到日产日清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6.依法查处运输单位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对该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依法查处作业后未及时清理车辆及场地,未保持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转运设施和周边环境整洁的违法行为,对该违法行为处以 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7.依法查处运输单位未建立管理台账,管理台账未分类记录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相关内容的违法行为。未建立管理台账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8.依法查处运输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违法行为。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环节:
9.依法查处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分类接收并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未分类接收并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10.依法查处处置单位未建立管理台账,未记录每日进场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的违法行为。未建立管理台账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11.依法查处处置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及时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的违法行为。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执法范围涉及哪些区域?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执法专项行动,重点覆盖全市城市建成区35%的街镇,这些街镇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
在主城区,则覆盖了46个街镇的300多个社区。
46个街镇如下:
南岸区5个:天文街道、涂山镇、海棠溪街道、铜元局街道、弹子石街道。
九龙坡区3个:二郎街道、渝州路街道、九龙镇。
沙坪坝区7个:渝碚路街道、覃家岗街道、小龙坎街道、联芳街道、磁器口街道、沙坪坝街道、童家桥街道。
大渡口区2个:新山村街道、跃进村街道。
渝中区4个:化龙桥街道、石油路街道、上清寺街道、大坪街道。
渝北区2个:双凤桥街道、仙桃街道。
北碚区4个:天生街道、朝阳街道、北温泉街道、龙凤桥街道。
巴南区4个:鱼洞街道、龙州湾街道、花溪街道、南彭街道。
江北区7个:观音桥街道、观音桥商圈、江北城街道、大石坝街道、华新街街道、五宝镇、鱼嘴镇。
两江新区8个:人和街道、天宫殿街道、翠云街道、礼嘉街道、大竹林街道、康美街道、鸳鸯街道、金山街道。
主办单位:沙坪坝区新闻中心
总编:蒋频 丨 副总编:石芸
原标题:《动真格了!即日起生活垃圾未分类重罚!看看有你的小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