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五年来先后发布15批135个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最高法发布8起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并介绍五年来我国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据介绍,五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081111件,审结1031443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截至2019年6月,全国共有环境资源审判机构1201个,其中环境资源审判庭352个,合议庭779个,巡回法庭70个。高级人民法院中,有23家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未设立的也指定专门的合议庭负责业务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介绍,2014年6月以来,最高法先后发布15批135个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对于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和完善审理规则,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和指引社会公众的环境参与行为,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指导作用。

典型案例类型点多面广:诉讼类型上,既包括私益诉讼,也包括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其中有37个私益诉讼、40个公益诉讼、6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例;在责任形式上,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种法律责任,其中有25个刑事案例、37个民事案例、27个行政案例;在保护对象上,涵摄大气、水、土壤、矿产、林业、渔业、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覆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非法开采利用自然资源等领域,环境案件特色鲜明,辨识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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