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发布 银保业务将进入规范化发展...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原标题:《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发布 银保业务将进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编者按:

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和风险保障的核心技术优势,在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持续调整和优化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结构,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家银行、保险公司有月余时间进行上下统筹管理、银行网点将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

此次,《管理办法》不仅对银保渠道的业务准入、经营规则、业务退出、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规范,也对诸如渠道返佣金等乱象制定相关规则。整体来看,市场乱象从严整治依旧是主旋律。在回应了银保渠道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的同时,《管理办法》将推动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促进银保渠道业务进一步规范,对于银保业务的长期转型规范发展具有长期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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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点”等违规行为将被严厉打击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一直是我国保险销售的主要渠道之一。一直以来,银保双方合作紧密,保费规模增长迅速。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获取优质客户、销售保险产品,银行作为兼业代理人实现保险分销,获取中间业务收入,双方互惠互利,共同服务于消费者。但是,由于规模的扩张以及相关制度的缺失,银行客户经理收受回扣、驻点人员谎称银行工作人员违规销售保险产品、夸大虚假宣传产品收益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银保渠道的销售误导屡被诟病。

事实上,早在2006年,原银监会就已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代理机构、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业务推动费以及以业务竞赛或激励名义给予的其他利益。但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

有银行销售人员对记者表示,接收佣金“返点”这种现象于近期得到一定程度缓解。该人士坦言,当前,国有大型险企的“返点”已全部取消,仅剩的几家非国有合作险企也因为监管查处,佣金大幅下降甚至已经没有。可见“严”字当头,行业内乱象得到有效缓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此次《管理办法》再一次提出“返点”问题,是从银行和保险公司两个角度进行规范。一方面,严禁保险公司给银行销售人员回扣,有利于规范银保市场的销售行为,提升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降低保单销售成本。但对保险公司的挑战在于,如何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以及专业化的服务,调动银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若想在整治手续费乱象的同时保证银保渠道的快速发展,银行则需要在销售人员的激励机制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以支持一线人员的保险销售。

代销产品比例首次量化

除去对乱象治理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首次对商业银行代销的产品类型进行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其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代销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保险代理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这是监管部门第一次通过量化规定银行代理渠道必须要回归保险本源、回归保障,将有利于整个行业转型,也利于整个行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对此,朱俊生表示,《管理办法》的落地将有助于银保渠道增加保障型产品销售,加快银保渠道转型,更好地平衡保障与财富管理的需求。

银保渠道在我国发展时间虽然短,但增长速度快,短时间之内便成为最重要的代销渠道之一。随着我国保险业转型发展,理财型保险产品逐渐弱化、保障型产品销售“步入正轨”,银保渠道出现一定程度的收缩。尽管如此,银保渠道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对银行系保险公司来说,对银行资源的依赖程度较为严重;而对于中小险企来说,开拓自身个代渠道代价昂贵,以银行为首的代销渠道则更适合其资金体量和发展模式。

近期,上市险企先后公开半年报,记者梳理后发现,上市险企中,尽管银保渠道不如个险渠道规模大,但其自身结构的优化效果凸显。中国人寿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较2018年有所收窄,共实现保费收入473.57亿元,在总保费中占比12.5%。其中,趸交险大砍99.9%,仅剩1200万元,而续期保费增至291.98亿元,同比增长4.4%。显示出在回归保障本源、优化产品结构方面,银保渠道较为彻底。中国平安半年报也表现出,其银保渠道期交转型战略在有序推进中,期交业务快速增长,上半年实现保费收入36.78亿元,同比增长40.11%,续期保费达74.51亿元,同比增长15.79%。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占比进一步提升,银保渠道新业务价值率持续优化,同比提升3.9%。

《管理办法》指出,商业银行应当充分发挥销售渠道优势,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和风险保障的核心技术优势,在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持续调整和优化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结构,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银保渠道进入规范化轨道,双方的合作更需要从客户的角度出发,明确消费者目标定位,明确银行不仅作为保险产品代销渠道,双方合作融合、健康发展才是一种趋势。对此,朱俊生表示,未来银保渠道的发展要真正以客户价值创造为核心,优化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和业务运营机制,加强银保业务协同程度,深化二者在销售、产品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运营与IT支持等多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