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布5起典型案例

11月26日,青海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5起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

案例一:果洛州达日县黄河干流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

2019年3月19日,达日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达日县吉迈镇阳光小区、岭格社区东侧相邻环城河道由南至北存在倾倒生活垃圾等问题。该环城河道与黄河交汇,河道毗邻小区处因未放置垃圾箱,缺少垃圾处置设施,小区居民将生活垃圾扔进河道,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环城河道,固体废弃物长期堆积河道旁无人清理,亦未对其进行相关处置,导致部分固体废弃物漂浮在河道上造成河水污浊、水质下降,致使该段黄河水域生态环境污染。2019年4月7日,达日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依法向达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达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整治工作,共计清理环城河河道内固体废弃物91吨,同时,针对污水排放问题,加大与县扶贫局联系沟通力度,今年已安排阳光小区的排污工程建设。

案例二:海南州贵德县尕让乡阿什贡黄河大桥上游南岸违规取土公益诉讼案

海南州贵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青海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贵德县尕让乡阿什贡黄河大桥上游南岸违规取土,构成一个范围长约580米,宽约130米的河成湖,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贵德县人民检察院遂依法向主管部门贵德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贵德县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会同贵德县人民检察院前往现场,召集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企业在两个月内对河成湖进行彻底填埋,保证河堤安全。

案例三:黄河积石峡水电站库区林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

海东市循化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2007年3月,原国土资源部批复了《关于黄河积石峡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青海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黄河积石峡水电站工程库区占用林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青海省移民安置局《关于黄河积石峡水电站工程占用林地补偿情况的说明》,在积石峡库区征用林地75.5公顷,并向安置居民发放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2010年9月,该公司向青海省林业局缴纳了积石峡水电站工程征占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2010年10月至2016年11月间,该公司在未经原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及林地植被未恢复的情况下下闸蓄水,将水位提升至1852米高程,致使水电站库区林地75.5公顷植被因蓄水而被淹没,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019年4月,循化县人民检察院向循化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循化县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依照森林公安局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的被淹没面积为75.5公顷林地的标准,对黄河相关河道生态受损问题进行了及时全面整改。2019年6月12日,青海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规补报的项目建设审批报告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审批,检察建议的相关建议事项全部得到落实。

案例四:黄南州同仁县境内黄河二级支流河道整治公益诉讼案

黄南州同仁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同仁县黄乃亥乡羊智沟切某砂场、德某某砂场、杨某某砂场均未办理采砂许可证,分别于2017年9月、2018年6月开始在羊智沟河道无证采砂,其中,切某砂场面积达5103㎡、德某某砂场面积达42000㎡、杨某某砂场面积达26790㎡。同仁县水利局于2018年7月25日对上述砂场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8年10月19日,检察干警在对砂场整治情况进行查看时发现,羊智沟切某砂场与德某某砂场已经停止非法采砂行为,但杨某某砂场仍在继续开采。为了及时恢复生态,该院积极与县水利局、县原国土资源局沟通协调后,行政机关对上述无证砂场采取了断电措施,并于2018年11月19日对砂场设备进行拆除,对厂房、办公区、洗砂设备进行查封,但对非法采砂造成河道内的砂坑、砂堆未进行整改。2018年12月7日,同仁县人民检察院向同仁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同仁县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责令违法行为人拆除了羊智沟砂场内的违法建筑,并对羊智沟河道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同时,水利局因在整治中发现该河道属于二级水体,撤销了对该河道内其他4家砂场的采砂许可,在全部关停后进行生态恢复治理,目前该河道生态已恢复。

案例五:果洛州久治县黄河干流河道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

果洛州久治县人民检察院履职时发现,果洛州久治县门堂乡门堂村黄河老桥1公里处建有一处畜禽养殖场,位于黄河干流河道旁,该养殖场内养殖棚建设面积4800平方米、贮草棚1600平方米、业务用房160平方米;同时在畜禽养殖场下游500米处修建了宿营基地等建筑,该养殖场投入使用将对该段黄河干流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严重危及黄河防洪、泄洪安全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9年9月11日,久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久治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久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相关部门迅速开展整改,2019年9月底将畜禽养殖场等违法建筑全部拆除。

来源:青海新闻网

原标题:《青海省公布5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