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买了假“真皮”沙发 法院:假一赔三:

iM{nyO駞|iZ健康,起诉要求退还货款5880元,并要求商家按购买价的三倍赔偿1.76万元。

裁判结果

寒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在被告公司处购买价值5880元沙发的事实清楚,法院予以确认。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检测鉴定,赵某所购买的沙发材质为人造革,被告公司未能提交证据否认该检测报告的真实性,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沙发的材质为其宣传的牛皮。

该检测报告足以证明被告公司在宣传产品时存在欺诈行为,赵某有权要求被告公司按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被告公司提出原告系职业打假人,不应当适用三倍赔偿金的抗辩主张,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原告职业打假人的身份,故对其抗辩理由法院不予采信。因原告并未因购买被告公司的沙发而造成财产损害,故原告要求退还货款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2018年9月11日,寒亭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赵某17640元。判决作出后,该公司不服上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网络购物成为广大群众消费的重要途径,网购操作便捷、成本低,但也存在风险。

网络商铺与传统线下商铺的区别,就是商品不可现场辨识,只能凭借网上店家的宣传页面等辨别商品的品牌、型号等基本产品信息。于是,部分网络商铺利用这种差别,在出售商品时,可能存在“以次充好”行为,特别是一些商家制作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物,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

商家通过制作虚假宣传页面,诱导消费者消费选择,其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网络交易双方的跨区域性,导致消费者寻求消费者保护组织时困难重重或维权成本较高,迫使大多消费者不得不放弃维权。

为了愉快购物、避免纠纷,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可采取以下做法尽量避免网络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网购要事先了解要购买商品的介绍,与卖家充分沟通,同时注意保留卖家的宣传信息以及与卖家交易时的聊天记录,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较快举证;

签收货物时要“先验货,再签收”,一旦发现问题,直接退货,同时,尽量不要让他人代签收,以免责任难以确认,可在交易时备注需交由本人签收;

如要退货,应第一时间跟商家联系,表明退货态度并索要退货地址,同时在线申请退货,并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信息、退货快递单等。

来源:潍坊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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