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26人岗位表

2020江苏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26人岗位表,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满足市直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泰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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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2日到2001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泰州市内(含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海陵区、姜堰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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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就是2020江苏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26人岗位表的详细介绍,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岗位表信息。

(责任编辑:石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