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题警示 做好“后半篇文章”]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出自《论语·里仁》。大意为几个人在一起,其中必有一人是可以学习的能者,选择他的长处学习,看见没有德行的人,自己就要反省是否有和他一样的错误。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警示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正是在身临其境的触摸中,可以对腐败戒惧、对法律尊崇、对权力敬畏,让警示教育成为一种觉悟。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毛泽东同志讲过:“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沾染灰尘的,也应该经常打扫和洗涤。”警示教育具有其他方式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利用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更具有说服力和实际效果,可以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对那些即使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仅存在轻微问题的同志,也是一个“拍拍肩膀、拉拉袖子”,具有教育和挽救干部的双重功能。正因此,这样的警醒才有针对性和生命力。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从机遇的“遇”到欲望的“欲”,再到监狱的“狱”,三个同音字,深刻阐释了思想蜕变的过程。用好反面典型的案例,就是要善于从他人的教训中吸取经验,深入查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思想上警醒起来,在行为上自觉起来。只有深入解剖落马者“第一次”是如何破戒的,又是怎样一步步越陷越深的,警示教育才能切实起到警示、震慑和教育效果,真正成为洗涤心灵的“良药”。不思贪欲之害、不守立身之本,自己就可能走向反面。

当然,光有警示教育还远远不够。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累积过程,不可能靠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讲述鲜活的监督执纪故事,列举几个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或是由当事人现身说法,进行深刻剖析和忏悔,就能解决所有腐败问题。“政者,正也”。世上买不到“后悔药”,却能找到“预防针”。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人为镜、以儆效尤,就是在为党员干部打“预防针”。恪守清正廉洁的为政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扎实抓好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只要警醒教育入脑入心求实效,定能成为一种觉悟。(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委老干局刘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