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时评】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

近日,《新疆日报》连续报道了新疆多处基层社区采取社区党组织牵头,与辖区内共建单位党组织共建联建,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在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推动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到共建共治共享的实践中来。要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凝聚群众的智慧,这样的制度化渠道建设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俗话说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 ,基层社会治理如果仅靠基层工作人员去做,难免顾此失彼,而通过制度化渠道的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基层自治的主体,则把社会治理的公约数拓展到了最大,能更全面地掌握情况,更精准地解决问题。比如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布克赛尔镇巴音西尔格社区花苑小区里的井盖坏了,由于业主在社区党支部、业主、物业公司的联席会议上及时反映,这一安全隐患得以迅速排除,不至于因处理不及时而酿成灾祸。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应该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群众有建议和意见,须得有通畅的渠道来表达。在花苑小区的例子中,定期召开 联席会议 机制就是一种有效的表达和参与渠道,它让业主和物业企业有了一个共同商议解决小区事务的平台,特别是让小区业主对自己身边的事有了发言权。当一件件烦心事得到明确答复或顺利解决时,对社区居民而言,提升的不仅是获得感、幸福感,更有了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和动力。

当然, 渠道 的完善意味着不仅要建设渠道,还要保证渠道的畅通,居民自治的最终效果才能不打折扣。可以看到,类似 联席会议 这样的渠道往往是由街道和社区牵头打造的,作为基层单位,如果建成了 渠道 却没有获得相关支持和具体权限,导致居民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久而久之,这个渠道就会堵塞,不仅会引起群众的不满,还可能损害自身乃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在这个问题上,作为第三批 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的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的做法值得借鉴,该区为街道和社区赋权、增能,将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园林绿化等力量下放至街道,区有关职能部门派出单位及其负责人调整提拔要征求街道意见,赋予街道对区属各部门单位40%的绩效考核权重,这一套具体措施下来,明显的效果是 社区反映的问题解决得更快了,群众对社区工作越来越满意了 。

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需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我们只有通过构建畅达的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渠道,让民意在渠道中流动起来,才能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健全,更富活力。(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