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冬病夏治”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法治社会和法治社会

眼下,一场根治欠薪的“冬病夏治”行动,正在各在建工程项目中开展。为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决定联合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行动自7月16日至8月26日,为期40天。

每每说到欠薪,似乎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长期以来,欠薪被坊间形容为割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前面刚刚清理完,后面接着又拖欠。欠薪不仅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让法律遭遇着一种尴尬,面临着一种法律信任危机。在这样一种情势下,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决定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对欠薪进行“冬病夏治”,实乃顺民心,得民意之举。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拿到报酬天经地义,可现实语境下总有一些企业或者业主无视法律规定,视欠薪为天经地义和常态,尤其在建筑施工领域,这一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有些企业劳动者工资不是按月发放,而是按季或者年度发放,平时只给点生活费,月薪制成了名副其实的“年薪制”,更有甚者,到了年底也不发工资。万般无奈之下,逼得一些劳动者往往采取极端方式讨薪。

其实,早在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就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并于当年5月1日正式施行。“恶意欠薪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被认为是清欠风暴中的一大利器,是针对恶意欠薪的有效武器和有力手段。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次日开始正式施行,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法律追究。但现实是,一些恶意欠薪者总是屡查屡有。欠薪者得不到应有的惩处,长此以往,神圣的法律就会最终沦为“稻草人”,令人们不再敬畏法律,甚至视法律为“敝屣”。

此次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未雨绸缪,及时做出制度安排,对欠薪这一社会痼疾进行“冬病夏治”,既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制度善意与民生情怀,又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与神圣不可侵犯。唯愿这次欠薪的“冬病夏治”能起到刮毒疗伤的作用,真正让欠薪者无处遁形。对欠薪者“冬病夏治”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这个“杀手锏”来的正当其时。

四川省绵竹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该屠宰场的检查表里有关检查事项全部“打钩”通过。一边是信访件反映的突出问题,一边却是“问题零发现”,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7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网)

@赵耀世:形式主义问题并非是一日而生的,它有着或隐或现的生存土壤。要想将其连根拔起,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做得慢不要紧,关键是要让治理的每一步都体现坚决踏实。相信下好了“绣花功”,形式主义内部的那些硬骨头自然就会被啃掉。

7月19日,经《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报道及转载后,云南绥江县两名女性党员干部钟尚敏、宛辛勤因拒绝组织提拔被严肃处理一事引发广泛讨论。(7月21日澎湃新闻网)

@向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这是党章对党员义务的规定。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党性原则摆在第一位,坚决服从组织的任命,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敢于担当、乐于奉献,这既是大局意识,也是党员干部的初心和本色。

近一两年来,四川成都太古里成为“街拍胜地”,很多摄影师扛着“长枪短炮”在这儿守候。而就在近日,这一“街拍胜地”不再能随意拍摄,太古里竖起的告示牌提示,“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文明守则中写明,“禁止未经允许的拍照/拍摄”。(7月20日《北京青年报》)

@黄齐超:法治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应坚守街拍的底线。街拍警示,更应源自于内心那份对法规的敬畏和慎独。街景虽美,你也有拍摄的自由,但必须管好自己的照相机、手机,别把自己送上法律的审判台。

7月16日上午9时许,宁夏银川市一辆公交车在正常行驶途中,一位坐在第一排的女性乘客突然抢夺方向盘。驾驶员及时停车报警,车上未发生乘客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后将该女子控制带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7月21日《东方网》)

@陈祖灏:对乘客抢夺公交方向盘的行为,务必做到零容忍不仅标本兼治,更要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引导乘客敬畏文明规则和法律法规,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氛围。